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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村养老保险新老制度对接的思考与建议
作者:市劳动和… 来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11-26 16:38:54
    农村养老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决策,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国内需求的重大举措,是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基础性工程。国务院决定用10年时间到2020年覆盖全国广大农村的新型养老保险制度是一项惠及亿万农民的又一重大政策,对统筹城乡发展、构建我国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在认真组织试点稳步推进的同时,还必须认真研究妥善处理好新老制度的对接。

    一、新老制度的主要区别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是以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为筹资方式,以建立统筹基金帐户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社会保障制度。

    临沧市目前实施的农村养老保险是以个人缴费为主,待遇完全由个人帐户支付的“个人储蓄”模式。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老模式以个人筹资为主,待遇完全根据个人帐户积累资金的多少确定养老金标准。而新制度建立了统筹基金帐户,设立了普惠的基础养老金。待遇按基础养老金加个人帐户筹资情况确定享受。

二、老农保制度的主要缺陷

(一)个人筹资能力有限保障能力弱

    由于目前广大农村收入水平普遍偏低,农民收入主要用于维持日常生产生活之需,花钱买养老保险的能力十分有限,即使有意愿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也只能选择较低水平的投保档次,导致保障能力较弱。以临沧市为例,2007年享受待遇人员月平均养老金为64元,最高500元,最低者不足10元。

(二)支付风险无主体承担

由于没有建立“统帐结合”的制度模式,养老金完全由个人帐户支付,个人帐户资金全部支付完后,继续给付养老金没有了资金来源,存在巨大支付风险。以临沧市为例,按最高筹资4万元标准计算,每月可领养老金500元,年龄达60岁起6.6年可支付完(不考虑利息因素),假定平均寿命为70岁。因此,有3.4年无法支付养老金。

(三)制度设计未考虑物价上涨因素

    老制度以个人储蓄性养老为特征,个人帐户资金增值唯一按银行存款利率计入,没有保值增值的其他渠道,因投保时间相对过长,物价上涨不可预见,养老金“含金量”遭质疑。

    三、新农保制度的主要难点

    (一)集体补助落实是“老大难”

    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以来,绝大部分农村集体资产已分配,集体经济基本散失,农村税费改革后,全面取消了集体的统筹提留,原有的积累因经营管理不善已基本损失;林权制度改革也基本将集体林地确权到户,集体没有了经营权。因此。集体经济十分薄弱,落实新农保制度,最大的难点是集体补助是否落到实处,否则,筹资的压力难免转嫁于农民。

    (二)保障水平与地方财力支持的矛盾突出

    按照全省2008年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49.22元/月口径计算,最低养老金标准应为250元/月左右。国家确定并承担的基础养老金为55元/月,剩余的需由个人、集体、地方政府共同承担筹资缴费。现行政策明确地方政府对参保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临沧市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村居民约160万人,年需要筹资4800万元。这与临沧市的财力水平形成巨大压力,地方政府筹资十分艰难。如果根据地方财力水平量力而行确定,必然要大幅降低养老金标准,这又将导致保障水平下降,又将形成新的不公平。结果将失去制度的吸引力,从而影响制度的推行。

    (三)现行的基础能力难以适应

    从临沧市乡镇基础服务平台的建设情况看,主要存在人员少、素质低、无场所、服务功能不齐、服务质量不高等。据初步统计,临沧市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约160万人,而基层的编制和人员仅160人,每人需服务10000人,这显然无法适应广大人民群众的服务需求,加之广大农村居住分散,现行的村级无服务功能,极不方便广大人民群众。

    四、对农村养老保险建议

    (一)全面清理结转个人帐户资金

    对已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人员,应按照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参保条件要求,进行全面清理,凡符合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人员,应实行整体过渡,一次结转确认,全额划转办理新个人帐户资金。对不符合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人员,暂时封存个人帐户或根据参保人意愿办理一次性退保手续。

    (二)规范设立统筹资金帐户

    按照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要求,设立统筹基金帐户,明确基金收支和核算管理办法,制定基金财务管理具体细则,按照统筹层次建立基金台帐。规范资金收缴和使用,明确基金管理职责。

    (三)到位补助和补贴资金

    按照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规定的筹资标准和分摊比例,及时测算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资金,制定资金收缴计划,及时收缴集体补助资金,及时划拨政府补贴资金,避免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启动就有欠费,最大限度地降低欠费现象发生,为防范基金支付风险打好基础,以确保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稳步实施,维护好参保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四)按时足额计发养老金

    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对老制度按期已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员,应按原制度政策标准继续享受养老金,确保老农保参保人员不因制度调整变化而影响收入,以稳定广大参保群众。同时还应按新的制度和政策要求,增加基础养老金,使老农保人员享受到普惠性政策,能够增强老农保人员的保障能力。在此基础上,确保领取养老金人员按时足额领到养老金,以维护广大农村的和谐稳定。

    (五)切实加强基层服务平台基础能力建设

    基础能力关乎亿万农民社会保障的服务需求,反映和代表党和政府公共服务的能力和形象,各级政府应当高度关注和支持,基础能力建设应坚持先急后缓原则分步实施,近期应重点围绕有人办事和有条件办事,解决好人员和办公服务场所问题。中期应围绕办好事的问题,解决好人员素质、信息化建设和服务机构向行政村延伸的问题。长期应围绕农村养老保险事业的长足发展,解决好体制、机制改革,资源的配置和整合等问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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