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历来把加强基层干部基础保障作为夯实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好落实,特别今年以来,在每年县财政保障经费1130.258万元的基础上,新增县级投入431.2058万元,解决村(社区)干部工资待遇和工作经费保障,全面激发村(社区)干部干事创业动力。
提高工资报酬,待遇上有“盼头”。研究制定《镇康县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意见》,建立以县财政投入为主的村干部基本报酬增长机制,从2017年1月开始,将行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一肩挑”的月补助增加1003元,达2563元/月/人;将行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主任(分设)的月补助增加697元,达2197元/月/人;将社区副职干部月补助增加197元,达2197元/月/人;将行政村副职岗位干部月补助增加577元,达1977元/月/人。同时,将20名公职人员回村任职以外的291名村(社区)干部农村养老保险县级财政补助1500元/年/人,提高至2000元/年/人,并由县级财政全额负责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将198名“一肩挑”的村(居)民小组干部每人每年840元的补助提高一倍,增至每人每年1680元;将2284名其他村(居)民小组干部每人每年600元的补助提高一倍,增至每人每年1200元;有效解决了村(社区)干部后顾之忧,干事创业激情不断提升。
强化基础保障,工作上有“劲头”。树立关心基层、重视基层的工作导向,不断改善村(社区)干部工作生活环境。在2016年全面建设完成45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下设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的基础上,计划今年建设完成150个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实现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全覆盖。在保障必要办公条件的基础上,注重提升办公环境,尽量配套建设篮球场、陀螺场或打歌场等活动广场,把活动场所建设成为集群众活动、村民议事、便民服务、信息交流、文化娱乐于一体的综合阵地,丰富村组干部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全面解决乡镇食堂、澡堂、厕所、图书室、文体活动室“五小”工程建设,确保在2017年底前全部落实到位,并逐步向村(社区)延伸。
拓宽成长渠道,政治上有“奔头”。加大村干部表彰力度,大力实施村干部“优选”工程,对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群众认可的村干部,积极推荐参加公务员和事业编招考,2013年起,每年开展面向村(社区)支书、主任定向招录公务员工作。同时,积极搭建参政议政平台,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优秀村干部,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先进模范人选,为优秀村干部参政议政、发挥作用提供更广阔的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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