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华松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吴正昌、肖涛、代猛、王菊、李志勇、施志胜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8人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等9个报告。会议审议了有关人事事项。 会议表决通过了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临沧市人民政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施行时间的决定;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临沧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选举临沧市出席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草案);临沧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有关草案。 李华松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组织被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抓细抓实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临沧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圆满成功。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余长火、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吉军、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龚文军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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